全国药品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秘书处定于8月7日至12日在长春举办全国职业院校主要负责人能力提升专题研修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的重要论述,使职业院校主要负责人更好了解我国药品行业现状和发展形势,以及企业对技术技能型人才的需求,提升院校管理水平和能力。
二、培训对象
全国药品类职业院校主要负责人或分管院(校)长、教务负责人、院系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等。
三、培训内容
(一)药品行业政策与发展现状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助力药品安全和高质量发展;
2.药品行业发展现状及人才需求。
(二)职业教育政策解读
1.国家有关职业教育发展、产教融合的方针、政策解读;
2.“双高计划”建设项目验收总结暨新一轮“双高计划”项目培育与申报;
3.中国式现代化“双师型”教师队伍高质量建设;
4.校企协同、合作育人,探索创新药品产教融合发展新模式。
(三)领导干部综合能力提升
1.学校管理与工作思路谋划;
2.学校中高层领导的角色定位与身心健康管理;
3.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建设与公共舆情应对;
4.学校财务管理与国家重大项目财经纪律。
(四)现场教学
(五)交流研讨
四、培训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8月7日至12日(7日报到,8日至11日培训,12日返程)。
地点:长春
本次培训不接受现场报名,具体培训地点、参训要求及其他事宜将另行通知。
五、培训报名
微信报名:请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报名回执。
联系人:李老师
电 话:010-63316296,13693602119(微信同号)
六、培训费用
培训费2880元/人(包括:培训费、资料费和培训期间4天的餐费等)。可提前汇款或在报到时pos机刷卡(含银行卡、微信和支付宝)。如已提前汇款,报到时请出示汇款凭证。培训期间住宿统一安排,住宿费用自理,报到时支付给酒店,住宿费用发票由酒店前台开具。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太平桥支行
户 名: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高级研修学院
账 号:0200020309014403952
汇款请注明:行指委长春班学员姓名
七、培训证书
培训结束后,由全国药品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秘书处颁发结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