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高级研修学院定于2023年6月下旬在四川省成都市举办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监管能力提升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深入推进2023年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鼓励检查执法人员跨区域实践交流,强化医疗器械全生命周期管理,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用械安全。
二、培训对象
省级药品监管部门和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从事医疗器械监管、稽查执法办案等相关工作的人员。
三、培训内容与师资
(一)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中国人民大学)
(二)2023年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监管要点(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器械监督管理司有关负责同志)
(三)《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检查要点及案例分析(王树超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医疗器械gsp附录:《专门提供医疗器械运输贮存服务的企业质量管理》解读(赵宇 附录起草专家组成员、国药集团中国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五)《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网售医疗器械监测情况及监管要点(吴捷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南方医药经济研究所)
(六)现场教学
四、培训时间与地点
培训时间:2023年6月28日至30日(6月27日报到,7月1日返程)
培训地点:四川省成都市
具体培训时间及地点将在开班前一周发短信或邮件通知,也可登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高级研修学院网站(www.nmpaied.org.cn)查询。
五、培训报名
微信报名:请扫描右方二维码,填写报名回执。
联系人:王老师、隋老师
电 话:010-63365629 010-63467153 18500586499
咨询监督电话:4009001916
六、培训费用
培训费2750元/人(包含食宿费、培训费、证书费等),请提前将培训费汇款至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高级研修学院。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太平桥支行
户 名: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高级研修学院
账 号:0200020309014403952
汇款请注明:器械经营使用
七、培训证书
培训结束后,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高级研修学院颁发结业证书。
八、其他事项
如遇突发事件造成培训时间及地点调整,我院工作人员将在第一时间通过短信及邮件方式与已报名学员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