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化妆品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新法规已陆续发布,并将于2023年3月1日正式实行。为帮助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准确理解、把握新法规的要求,切实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促进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高级研修学院定于2023年2月下旬举办《企业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等新法规文件宣贯网络培训班。现将有关培训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质量安全负责人;
(二)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质量安全或法规事务相关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人员;
(三)境内责任人、化妆品经营者负责化妆品质量安全的有关人员;
(四)从事化妆品监管工作的相关人员;
(五)其他化妆品相关从业人员。
二、培训内容
(一)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
(二)《企业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的总体要求与设计思路;
(三)质量安全关键岗位要求与化妆品质量管理要点解读;
(四)质量安全管理机制与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重点要求解读;
(五)《化妆品抽样检验管理办法》重点内容解读;
(六)互动答疑。
三、培训时间及形式
(一)培训时间:2023年2月21日-22日,本次培训班为期两天,共计12学时。
(二)培训形式:网络直播
具体培训时间和培训直播流程将在开班前一周发传真或邮件通知,也可登录高级研修学院网站(www.nmpaied.org.cn)通过“报到通知”查询。
四、培训报名
微信报名: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报名回执。
报名电话:010-6331612663360839 63365030
联系人:刘淑超 冯旭艳 侯文睿
网络查询:www.nmpaied.org.cn
咨询监督电话:4009001916
五、培训费用
培训费:1000元/人(含培训费、证书费用等),请于2月14日前汇款至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高级研修学院。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太平桥支行
户 名: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高级研修学院
账 号:0200020309014403952
汇款请注明:化妆品新法规
六、培训证书
培训结束后,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高级研修学院颁发电子结业证书,学员可自行下载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