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行指委秘函〔2022〕2号
各有关单位:
现将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推荐第二批全国职业教育教师企业实践基地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如有申报意向,请按通知要求准备相关材料。药品行指委审核后,择优推荐至教育部。
一、时间要求
请各申报企业于2022年5月26日前,按照要求登录全国职业教育教师企业实践信息服务平台完成填报,并寄送纸质申报材料。
二、工作流程
申报企业在服务平台注册帐号、填报(申报表)→在服务平台确认提交后导出申报表pdf→上传申报表(不包含“推荐单位意见页”盖章)、佐证材料pdf盖章扫描版至服务平台→寄送盖章后申报表与佐证材料(一式5份)至秘书处(寄送以邮戳日期为准)。
联系人:李阳
电 话:010-63365185
邮 箱:jcb@nmpaied.org.cn
邮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站南路16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高级研修学院教材部(药品行指委秘书处)
附件:
全国药品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秘书处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高级研修学院代章)
2022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