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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药品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高级研修学院

2022.06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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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全国职业院校药品监管法规专题 研修班(第一期)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高级研修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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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2.06.24

药品行指委秘20224

各有关单位:

《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制修订以来,相关配套规章、规范性文件陆续发布,药品监管法规体系不断丰富和完善。为促进医药职业院校专业教师准确掌握药品监管法规要求,及时了解法规政策变化,不断提升药事法规相关课程教学水平和专业能力,药品行指委秘书处举办药品监管法规专题研修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国职业院校药品类、药学类及相关专业负责人教学管理人员骨干教师

二、培训内容

(一)药品监管法律法规体系沿革与完善;

)《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解读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解读;

(四)《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解读

(五)两品一械相关注册、生产、流通规章、规范性文件解读;

)交流研讨

)现场教学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2726—30,培训为期5天(含报到、返程各1天,培训3天)。

地点:辽宁省大连

根据疫情形势和防控政策,具体培训地点、参训要求及其他事宜将另行通知。

四、培训报名

(一)微信报名:请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报名回执。

c:\users\lijing\desktop\全国职业院校药事法规专题研修班(第一期)(2022-07-31 长春).jpg

(二)邮件报名:填写报名回执发送至联系人邮箱lijing@nmpaied.org.cn,报名截止时间为721日。

联系人:李老师  010-6331629613693602119

                吴老师  010-63365054

培训费用

培训费1800/(含培训、资料、用餐、结业证书等费用),可提前汇款或报到时刷卡。培训期间住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太平桥支行

户  名: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高级研修学院

账  号:0200020309014403952

汇款请注明:行指委法规班

其他事项

(一)本次培训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高级研修学院承办。培训结束后,由全国药品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秘书处颁发结业证书。

(二)按照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要求,本次培训不接受疫情防控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报名;学员报到前14天内身体如有发热、咳嗽、乏力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不能参加培训;培训期间学员要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附件:报名回执

                      

 

 

全国药品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秘书处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高级研修学院代章)

                                        2022624

3


附件



1*为必填项。本表可自行复制,请发送至lijing@nmpaied.org.cn
  
2.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请咨询单位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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